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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4-13 16:06    文字:【】【】【
摘要:亚盛国际娱乐挂机-注册首页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期

  亚盛国际娱乐挂机-注册首页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方案范文(通用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疫情期间有序组织各地蔬菜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疫情期间,部分达到商品成熟的蔬菜来不及运输,如结球甘蓝、白菜、青菜、莴笋等露地蔬菜,采取适当控水控肥延期采收;部分地区规模种植青蒜的,合理追施钾肥,促进鳞茎生长,由收青蒜向收蒜头转变;低热河谷区域生产的瓜类蔬菜,可以疏掉部分弱果、弱瓜,设施种植的番茄,加强通风和温度管理,控制长势。

  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和疫区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保障供应。

  对有条件组织销售的基地,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莴苣、青花菜、菜心等达到商品成熟的在田蔬菜,及时采收,整理、分级和包装,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贵州冬季大部分地区土壤和空气的湿度较大,蔬菜存储损腐率较高,在冷链条件较为完善的基地,根据贮藏能力,对达到采收期的蔬菜,应选择晴天或阴天下午集中采收,采收时适当多留外叶,蔬菜采收后,及时进行分拣包装,入库贮藏,减少搬运次数,减少机械损伤,提高蔬菜商品率。

  防止凝冻、阴雨、雨雪或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及时剪去受冻的枯枝,提前增施磷钾肥,或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1-2次,提高植株抗寒能力;中耕培土,疏松土壤,覆盖稻草或秸秆,提高地温;已定植的早春果菜还应搭建小拱棚,将要定植的蔬菜可采用深窝栽培法,结合地膜加小拱棚栽培。

  在田在土的正直生长期的豌豆、蒜、葱、芫荽、菠菜莴笋等蔬菜,及时中耕、松土、除草,追施肥水,合理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对于长势弱的植株,追腐殖酸、黄腐酸、聚天门氨酸等可溶性有机肥料,或鱼蛋白、生物菌肥,沼液等,促进根系生长,恢复植株长势。

  部分区域采用越冬大棚生产果菜类蔬菜的,注意密闭大棚,提高棚温,防止冻害冷害发生;采用全地膜覆盖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晴天中午适当通风,根据生育期合理配合磷钾肥施用,增强植株抗性,防止徒长。

  重点加强软腐病、霜霉病、病毒病、根肿病等病害的防治,虫害防治菜青虫、蚜虫、黄曲跳甲等。

  及时清理老叶、病叶、病株、病果;采用土壤调理、免疫诱抗,灯光诱控,性诱剂诱控;必要时选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如软腐病选用噻霉酮、氯溴异氰尿酸等;霜霉病选用银法利、普力克、丙森锌等;病毒病选用香菇多糖、宁南霉素、氯溴异氰尿酸等;根肿病发病初期用碧净+碧护+安融乐灌根或喷淋茎基部;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选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短稳杆菌等;药剂喷防宜在晴天上午进行,注意安全间隔期,避免农残超标。

  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检查育苗大棚的密闭性,及时对受损的棚膜进行补修,必要时搭建小拱棚,增加棚温,加强保温防寒。

  尽量用嫁接育苗、基质育苗、精量播种等先进的育苗技术,苗床温度保持白天20~25℃,夜间12~16℃;苗床湿度干见湿为宜,通风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可通过补光、控水、施用阿速勃钙镁600倍液+磷酸二氢钾300倍液等方式,有效调控植株生长,抑制秧苗徒长,培育壮苗。

  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适当扩种速生蔬菜面积,包括芹菜、生菜、菠菜、菜心等种类,丰富疫区和当地急需蔬菜品种和类型,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加大蔬菜产品检测力度,重点将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运往疫区和本地的蔬菜,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自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抽查式,对基地蔬菜进行检测。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运用网络平台对农户进行“冬季充电”,如“智汇三农”农业专业知识服务平台、微信视频等现代信息手段;鼓励技术专家利用腾讯会议等客户端开展线上技术指导和答疑;编制实用技术明白卡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农户,科技服务到人。

  蔬菜生产者要增强防护意识,分时段安排务工人员,体温检测后,分时段、分散式进行田间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勤于洗手,蔬菜交易时佩戴口罩和护目镜,转账收费,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汝南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汝南县城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成立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片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市场供应。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协调联动,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度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口置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确保封闭期间,各商场、超市需按照防控要求和安排对其所覆盖区域进行网格化配送生活必需品,城区零散居民区由所在办事处、居委会配送;乡镇居民区由属地政府、村委负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把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宣传,引导社会與情,稳定公众预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畜产品充足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张掖市公安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张牧医〔20xx〕160号)和《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流动人员、车辆管控的通知》(第1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千方百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畜产品市场供应正常、质量安全、价格平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县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农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保障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任务扛起来,结合农业生产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畜产品供给形势,确保农畜产品数量充足,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和农畜产品稳产保供保驾护航。

  (二)强化农业生产,全力保障稳产供给。一要全面摸排调度。及时掌握全县蔬菜、肉、蛋、奶等主要农畜产品产销情况,并根据实际统筹谋划和落实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来,销得出去。二要抓好农牧业生产管理。重点解决受当前疫情影响出现的农事活动不便的问题,由乡镇科学合理安排,组织工作专班,对设施蔬菜、甜菜、洋葱等农作物进行集中管理、采收、拉运。积极协调县农投公司等蔬菜经销企业优先收购县内蔬菜进行销售。收获后的洋葱就近装袋储存,并及时联系协调储藏库、收购商,待疫情解除后迅速进行拉运或销售。对部分饲草因积雪覆盖无法打包的问题,要实时动态掌握信息,打捆机械机械办理通行证明后,尽快开展饲草收储。三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通讯手段,以不见面方式指导农户规范管理生产,保障农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四要加强应急处置。及时指导督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序开展农业生产,加强日常调度,保障市场供应。市场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应急处理。

  (三)强化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确保质量安全。一要抓好疫情防控。立足当前疫情形势,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防疫物资储备,坚决防范“两疫”叠加。强化养殖场区日常监管,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二要做好动物调运检疫监管。持续加强调运、屠宰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行为。三要做好场所消毒工作。对摸排的养殖场区、屠宰场、运输车辆、销售点及各种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场所要建立日消毒制度,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防护、消毒通风、测温验码等措施。四要加强涉冷链人员管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全面梳理汇总进口冷链畜产品相关人员信息,明确集中采样点,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组织等工作。

  (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按照《山丹县农业农村局山丹县交通运输局山丹县公安局关于转发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张掖市公安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山农〔20xx〕316号)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农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按照《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山农〔20xx〕319号),由必须开展农事活动的农户或相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出通行备案申请,由乡镇审核后办理农业生产通行证明,迅速、有序开展农事活动,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同时,要认真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运输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要主动加强与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联系,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畜产品流通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订单方式,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农畜产品滞销的情况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扛牢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和农畜产品稳产保供主体责任,立即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加强日常调度,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有序生产和流通。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配合协调,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严格审核把关发证,确保农业生产活动正常开展。坚决杜绝借口农事活动领证串门、走亲访友、聚集聚会,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三)细化工作流程。农事活动通行证发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利用网络线上办理。农产品稳产保供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向所在乡镇提出通行备案申请,并提交本人、使用车辆司机及随乘人员、共同从业人员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绿码出行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经乡镇与村委会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印发“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畜产品稳产保供通行证”。对参与农事活动的从业人员、使用车辆必须在符合疫情通行条件的前提下,由乡镇工作专班、村委会进行指导监督,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审批路线点对点进行拉运。

  (四)加强工作调度。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畜产品稳产保供日常调度,及时了解农畜产品保供运行情况,动态掌握供给现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县农畜产品供给秩序正常。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作为信息审核和报送工作责任人,于每天15:00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当日相关情况。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xx〕1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县政府决定成立盂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安排如下:

  做好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鸡蛋、猪肉、火腿肠、方便面及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情况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终端销售、储备投放、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负责、市级支援、统筹联动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配合支援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状况,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商务局。

  (三)坚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各部门之间通力配合,确保市场供应,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

  成立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占山任组长,由县发改局局长李华青、县商务局局长田晋中、县政府办副主任高伟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田晋中同志兼任。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执行领导组的决定;组织编制、修订工作方案;及时准确的收集发布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报警;协调应急工作的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的有关问题。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调研;指导企业加大产销对接,提高商品采购量和库存量;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支持。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关注全县粮油市场、重要物资的供应动态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好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种养、屠宰、加工等生产活动,提高农产品自给率;做好产能、产量监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

  卫健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相关企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做好高速卡口运输物资车辆消杀等工作;指导培训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协调组织对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医疗救治、事件现场卫生处理及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通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为应急生活物资运输提供交通运力保障;协调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运输车辆出入绿色通道,必要时发放应急通行证。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活动和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全县慈善捐赠工作;负责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措施。

  县城镇社区办事处: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本区域内居住人员情况及所需物资情况,反馈至应急供应领导组,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划区域进行分包,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居民物资发放配送工作。

  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级机关的涉疫情防控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车辆和大型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委托采购、配置、调配等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外地来盂支援队伍人员的食、宿、行等综合保障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紧急救援救助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并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帮扶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员及物资需求摸排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物资保障供应工作。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是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防范、管控、封控管理,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县粮、油、肉、菜、蛋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政府采取针对性必要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

  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供求情况日报制度,异常波动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调运、价格等变动情况,发现脱销、断档、抢购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协调开展应急调度保供,督导生活必需品生产商、供应商、流通终端商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提高生产企业储备和商贸企业库存,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供给。应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保供企业、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防疫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安全到岗;采取团购配送、电商配送、帮扶配送、移动配送等应急供应方式,保障居民特定情况下的生活需求。(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强化市场监测、分析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在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根据县政府统一调度,按照县政府指令适时投放区级储备物资,保障民生需求,市场稳定。县级政府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向市级和省级申请储备物资投放。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销售实行定量销售干预。(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对涉及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保供骨干企业以及配送骨干企业自有车辆以及外埠生活物资车辆提供应急通行证,确保生活必需品高效、低成本运输,保证辖区运输畅通。做好司机闭环管理,并注意物质和精神关怀。必要时,在疫情地区外围合适地点设置运输中转站,中转站应具备消杀、物资中转、临时储备、综合配套等功能,实行“无接触”物资交接,确保保障极端情况下进出城市物流通道畅通。极端情况下,协调征集非专业运输类车辆投入短途生活物资配送,提升商超与社区间生活必需品运送能力。(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和体育局、各乡(镇)政府)

  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稳定消费预期,维护社会安定秩序。(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保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组织企业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支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

  (三)高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全部启用线上销售模式,实行“点对点”分包负责、定向供应,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进行定时集中配送,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必要时,可采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工作量。

  基于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抢购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情况。

  在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后,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1)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销售供求情况日监测,掌握重点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日产量、销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价格等基本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县商务局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提高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居民心理恐慌。督促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引导居民有序购物,确保生活必需品安全供应充足。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生产企业提高产能、产量,有效扩大生活必需品的自给率。

  (3)县商务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要引导协调生活必需品经营主体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市内外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重点保供企业库存量不足时,县商务局要协调指挥企业从周边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迅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6)如果出现全县生活必需品紧缺断供,县商务局将立即上报市商务局,请求给予支援。同时,积极向其他兄弟县区请求协助,给予跨区域货源调运支持。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治安疏导、舆情管控、防护消杀8个工作小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由各街道社区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管控区居住人员情况,反馈至物资供应组,结合每家保供企业供应能力,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

  (3)物资供应组组织保供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移动售货车,分时错峰,负责分包供应该区域居民,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购买生活必需品物资。支持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的“无接触”销售服务,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由社区、村或物业按照需求代为采购配送。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同时负责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外卖平台等配送人员和管控区域内配送人员,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提供安全放心的“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管控区域需求充实一线)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稳定辖区市场价格工作,保证市场生活物资质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治安疏导组全力做好物资运输、配送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配合做好管控区内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8)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9)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管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现场指挥部,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立即对接封闭村(小区)附近的重点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确定一定数量的保供企业作为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根据村(小区)区域分布和居民主要分布情况分散设立应急投放点,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小区)的居民生活需求。根据反馈的需求情况,每日定点配送、投放,根据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同要求采取多种供应方式。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当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指导监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防疫防护工作;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以各街道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数据收集整理组梳理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梳理可正常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定向供应,或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供应方式。必要时,上报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给予协调调运,组织周边县(区)进行支援和帮助。需动用政府储备,按程序分级启动物资投放工作。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必需品运输及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组织辖区力量,联合街道对村(小区)进行配送,村(小区)相关配送人员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根据各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保供企业配送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做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街道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及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二)强化工作措施。县商务部门做好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置工作。各街道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网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主流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本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市农业农村委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1.强化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2.强化生产保障。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加强应急值守。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切实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确保全乡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生活物资保障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商超、农贸市场做好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根据企业复工、学校复课等情况,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领导任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泮境乡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1),全力做好泮境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

  畜牧兽医水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

  交管站: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

  民政办: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系统、本领域职责任务,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大局。(一)例会协商制度。建立例会协商制度,研究生活物资保障中的具体问题。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加强研究,强化措施,合力推动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地见效;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有效推进工作进展。

  (二)信息通报制度。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最新工作进展。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通畅,遇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三)督查督办制度。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内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物资保供工作方案。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生活物资以“外调”为主,配送单位为略阳县新圣嘉购物中心,配送范围为全镇范围,优先保障管控区内群众和隔离点群众生活必需物资。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新圣嘉购物中心为我镇物资供应点。每周二、周六由马蹄湾镇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统一进购所需物资。(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镇所有村组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一、周五将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村(居)民微信群中,要求村(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市场监管所王军同志处,王军同志对接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前往县城进购。

  (三)明确配送流程。各村(社区)负责联络人按照村、镇(街)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配送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兴旺食杂店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负责同志要对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保供商店的商品保供监测和疫情防控巡查,确保责任到位、保供到位、防控到位。(二)夯实工作责任。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配送物品的质量、价格、检测,安排专人全批次监管和联络(负责人王军:);镇党政办负责抓好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人罗奔:);保供单位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负责人张兵:)。

  (三)加强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人员要保护自身安全,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工作要求,保障全县农产品稳产充足供应,为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现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保基本、保稳定、促供应原则,着力推动农产品的生产发展、产销对接、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生产基本平稳、源头供给充足。

  认真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把稳生产、保供应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和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清底数,补短缺,准确掌握全县蔬菜投产温棚数量,生产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能力、规模、产量,组织开展应急生产,加大本地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供应,保障全县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

  为做好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成立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建明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与养殖管理室,负责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分析调查。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要切实增强保障民生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切实结合生产供给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产品供给特点任务形势,调查摸清全县蔬菜专业合作社、设施温棚蔬菜产量,建有冷脏设施蔬菜储备量、畜禽养殖大户保障农产品数量充足,促进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二)强化生产组织,保障源头供给。当前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以及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生产供应将出现的情况,谋划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一是及时做好蔬菜的采收。不断增强供给能力,指导蔬菜生产合作社劳动力,将成熟的蔬菜应收尽收,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

  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与种养大户对接,因时因地加强管理,搞好种子、种苗、种猪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调运,组织做好各类蔬菜尤其是绿叶菜的抢种、补种,保障后续蔬菜供应。

  是做好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调整。因地制宜在节能日光温棚里,采取间复套种方式种植“短、平、快”替代品种,增加生产供应;积极争取政府补贴,采取畜禽补栏等措施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牛、羊肉市场供给,同时进一步提高禽蛋奶和鱼的生产比重。四是突出龙头企业带动。组织龙头企业做好农产品供应准备,引导各种养基地做好分批上市准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业设施,组织当地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增加产量。(三)强化病害防控,确保质量安全。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消毒灭源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既要数量充足、又要质量安全。(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以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进得了城、入得了店。加强与市场、农贸市场的联系,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供应不脱销。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积极指导基地及时调配劳动力,采用基地互助,订单共享等方式,不断增强农产品配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和基地开通线上销售,方便市民采购,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产地滞销的情况发生。

  (五)加强动态监测,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强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产量等信息的动态监测,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超市等一线,精准掌握肉、菜等农产品生产规模、产量及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运行走势。搞好鲜活农产品生产、市场动态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直报体系,确保上传下达顺畅,主动研判和应对农产品供需问题,一旦预判农产品供应可能出现断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

  为确保全省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蔬菜生产确保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农明字〔20xx〕77号)要求,结合我省蔬菜生产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如下。

  9月下旬以来,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出现阴霾、淋雨、大风、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给蔬菜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导致部分区域、部分蔬菜品类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发生阶段性极端强降温可能性大。加之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增长的生产运输成本,给蔬菜生产保供带来较大压力。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农产品,同时也是保障市场平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生活资料,今冬明春是蔬菜消费的旺盛期,抓好冬春蔬菜生产保供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保大局、保稳定,聚焦农民增收,强化责任担当,把蔬菜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秋冬蔬菜生产,确保冬春季特别是元旦、春节的蔬菜供应。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大中城市蔬菜保供,积极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统筹调节生产、流通、消费,确保充足的应急蔬菜储备,切实稳定市场和价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与使用、常年菜地保有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调节稳定蔬菜价格的政策措施、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加强蔬菜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体系等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各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加强信息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生产发展、流通顺畅、市场价格稳定。

  蔬菜生产具有季节性、区域性,各地要在提高自给能力的同时,做好均衡保障供应,合理确定蔬菜品种结构、生产规模,安排好冬春市场紧缺品种和上市档期。西安、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近郊要重点发展短生长周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品种,稳定提高自给能力。关中、陕北设施蔬菜产区,重点抓好温室大棚及可越冬拱棚的生产利用率,合理安排茬口;陕南蔬菜产区要因地制宜抓好可越冬拱棚及露地蔬菜生产;受灾地区要及时修缮损毁菜田及设施,改种补种,增加生产供应。承担千亿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区,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入生产,确保早日形成生产供应能力。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根据天气和生产实际,及时制定发布秋冬蔬菜生产技术意见,指导农民落实田管措施。深入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帮助生产主体解决实际困难。设施蔬菜以防寒保温、高效安全为重点,加强温度、光照、水肥管理,及时加固棚体、棚膜,做好除雪和防风;露地生产要谨防冻害,做好大蒜、洋葱、菠菜等耐寒性蔬菜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全省农技体系及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开展技术攻关和咨询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强化技术培训,为蔬菜稳产保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关注产销动态,进一步做好冬春蔬菜生产信息监测,规范信息采集,坚持蔬菜周报制度,建立健全蔬菜产销大数据平台,强化产地信息监测预警。各地要及时根据蔬菜生产形势进行科学分析,发布产销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做好茬口安排和品种调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蔬菜均衡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针对可能的灾害性气候条件,各地要及早制定完善蔬菜生产防灾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提早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灾害防控与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蔬菜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推行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害危害损失。各地要加强秋冬季防灾减灾生产自救及技术措施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将防范措施传递到生产主体,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蔬菜产销推介力度,组织农超、农社、农校、电商做好产销衔接,促进蔬菜产品销售顺畅。积极引导大中城市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发展订单生产,建立稳定的蔬菜供应保障基地。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延伸经营链条,与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要全力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动。推动大中城市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增加零售网点,方便市民购买。

  蔬菜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各地要大力实施蔬菜“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高质高效生产,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推广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用量,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加强蔬菜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制度,构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在抓好标准化生产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检验检测、风险预警处置,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蔬菜消费安全。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方案范文(通用13篇)10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

脚注信息